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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舒心萍 北京
  據北京媒體日前報道:4月9日,是北京市對行人闖紅燈實施處罰一周年的日子。4月7日,記者隨機在幾個路口觀察行人過馬路是否“紅燈停”,發現部分行人依舊習慣於“中國式過馬路”,僅一個路口16分鐘就有近180名行人“闖紅燈”。當天,百餘位志願者在朝陽區大望路四個路口舉辦公益宣傳活動,提示人們不要闖紅燈。
  北京市對行人闖紅燈實施處罰一周年,經記者調查採訪發現幾乎“無效果”,這使得該法規呈現尷尬的局面。那麼,行人為啥喜歡闖紅燈?難道大多數行人都法律素養低下、自律意識差?顯然,這需要客觀分析,而不能一概歸咎於行人素質低。以筆者觀察,如今行人闖紅燈行為之所以難禁絕,根在行人在“路權”分配和通行效率上“不優先”,行人為保障機動車通行做出了過多犧牲,從而令其難以忍受遵守這種“不公平”的規則,並對處罰抱持抵觸情緒。
  首先是路口等待時間過長,影響行人的出行效率。比如,有些大的路口,一味“照顧”機動車優先通行,而讓行人等待放行的時間長達一兩分鐘甚至更久,對那些行色匆匆的上班趕車族來說,能不著急上火嗎?其次是左轉彎車輛搶行讓行人不得不“搶”走幾秒鐘。筆者每天上班時步行通過一個路口就發現,等綠燈亮了再走,剛走到馬路中間就被左轉彎車輛給“攔截”住了,即使行人在人行道上,那些左轉彎的駕車人照樣按喇叭、爭搶、阻擋行人通過,而等左轉彎的車輛都通過後,此時縱向車輛已放行,有的車一下子就直衝到行人跟前,把行人嚇得夠嗆,還被夾在路中央動彈不得。
  其實,雖說行人闖紅燈不對,但是把行人闖紅燈都歸咎於法律素養低下也不合適。行人闖紅燈難禁絕,關鍵要找準真正的原因。在一個機動車“稱霸”的社會環境中,行人的“路權”分配不合理,不優先,勢必導致通行利益上的不公,讓行人在法律上也處於弱勢。據報道,國外的規則一般是“行人優先通行”,而筆者曾到過一些歐洲城市,發現機動車見到行人過馬路都會自動減速,讓行人先走。而在我們國內,情況卻恰恰相反,行人見了機動車不得不躲,還要在路口長時間等紅燈;同時,機動車還“坦然”與行人搶通行權,由此造成行人的通行利益嚴重受損。
  因此,要根本上解決行人闖紅燈問題,光靠勸導、處罰,效果不可能好,有關管理部門唯有把“行人優先”的理念運用到實踐中來,才能事半功倍。比如,行人路口等信號多長時間合適,這需要研究人的“耐性”心理,加以科學設計;此外,左轉彎車輛放行是否應該慢行人放行半拍,以確保行人過了路口中央才放行?相信行人的通行權益被保障後,闖紅燈的現象將大為減少;這種情況下,如果個別行人嚴重違規,交警逮住了依法處罰,也能令其心服口服。否則,行人闖紅燈將成為一個“老大難”問題而長期存在。  (原標題:闖紅燈難禁絕 根在行人通行不優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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